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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档案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12-02

 1、统筹做好学校的档案管理,编制起草赤峰学院档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全校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依据《档案法》和《赤峰学院档案实体分类方案》、《赤峰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工作规范》,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和利用工作。

3、组织开展学校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学校电子文档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4、研究编辑档案参考资料和检索工具,多途径、多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中心工作和社会提供服务。

5、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各类档案的预立卷工作。

6、科学规范管理档案,在档案开发利用中严守档案机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7、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安全完整。

8、做好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对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开展档案管理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努力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10、开展档案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

11、做好档案管理的信息统计,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各类材料。

12、完成学校领导、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和党政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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