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关于聘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实践导师的决定
赤院院字〔2020〕167号
为深入推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的建设模式,进一步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我校2020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聘期三年。
1.学科教学(蒙历史):哈斯塔娜 萨茹拉 赛汉其其格
图娜木拉
2.学科教学(语文):关曈 罗莎
3.学科教学(数学):徐殿文 宋国贤
4.学科教学(地理):李树军 刘振广 张清华
5.学科教学(生物):于淑春 李云奇
6.小学教育:杨乐 许绍丽 刘娜
此决定。
赤 峰 学 院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