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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院字〔2020〕167号赤峰学院关于聘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11-09 浏览:



赤峰学院关于聘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实践导师的决定

赤院院字〔2020〕167号

为深入推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的建设模式,进一步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我校2020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聘期三年。

1.学科教学(蒙历史):哈斯塔娜 萨茹拉 赛汉其其格

图娜木拉

2.学科教学(语文):关曈 罗莎

3.学科教学(数学):徐殿文 宋国贤

4.学科教学(地理):李树军 刘振广 张清华

5.学科教学(生物):于淑春 李云奇

6.小学教育:杨乐 许绍丽 刘娜

此决定

赤 峰 学 院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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