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6]185号
关于表彰2015至2016学年度赤峰学院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
学校各单位:
学校根据《关于做好2015至2016学年度赤峰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赤峰学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赤院院字[2014]184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班级民主评议,班级初评小组复议,二级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公示、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开展了2015至2016学年度赤峰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并经赤峰学院2016年第九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授予蒙古文史学院刘萨茹拉等272名学生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数学与统计学院吴青林等344名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现予以表彰(详细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学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校学生要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勤奋学习、锐意进取,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
附件:
1. 2015至2016学年度赤峰学院“三好学生”名单
2. 2015至2016学年度赤峰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赤 峰 学 院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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