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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3至2014学年度赤峰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01-21 浏览:

根据《关于做好2013至2014学年度赤峰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公示,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学校研究决定,授予组织统战部徐晓明等28人“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计划财务处王颖等21人 “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初等教育学院李娜等27名班主任“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化学化工学院德园7号公寓C区222舍等130个宿舍“文明宿舍”荣誉称号、授予外国语学院2013级日语班等27个班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文学院金独赟等238名学生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初等教育学院徐芊雨等283名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授予蒙古文史学院白玲玲等251名学生“综合测评一等奖”荣誉称号、授予文学院肖静等327名学生“综合测评二等奖”荣誉称号,现予以表彰,详细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校同学要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勤奋学习、锐意进取,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学校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员工要向受表彰的学生工作者学习,为我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2.“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3.“优秀班主任”名单

4.“文明宿舍”名单

5.“先进班集体”名单

6.校级“三好学生”名单

7.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8.“综合测评一、二等奖”名单

 

 

 

赤 峰 学 院

2015年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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