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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关于表彰2014至2015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12-14 浏览: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4至2015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根据《赤峰学院关于做好2014至2015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与程序,本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公正、公平、公开,达到了激励师生员工的目的,学校研究决定,同意授予组织部李晓光等30名教师“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学生工作处才智颖等21名教师“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张迪等32名教师“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授予外国语学院2013级日语班等32个班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化学化工学院德园8-1号公寓228室等140个宿舍“文明宿舍”荣誉称号,授予蒙古文史学院石乌云得力格尔等264名学生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政法学院周新玲等328名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教育学院朱小风等261名学生“综合测评一等奖”,授予文学院索娅等345名学生“综合测评二等奖”,现予以表彰(详细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校学生要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勤奋学习、锐意进取,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希望学校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员工要向受表彰的学生工作者学习,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2.“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3.优秀辅导员”名单

4.“先进班集体”名单

5.“文明宿舍”名单

6.校级“三好学生”名单

7.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8.“综合测评一等奖”名单

9.“综合测评二等奖”名单

 

                           赤 峰 学 院

                          2015年12月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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