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赤峰学院首页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所属类别:>>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关于表彰2012至2013学年度学生鉴定、综合测评暨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06-11 浏览: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学生鉴定、综合测评暨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赤院院字[2013]193号)文件要求,经各二级学院评选、公示、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学校研究决定,授予蒙古文史学院2011级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双语专业2班等26个班级 “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授予德园7号楼B226宿舍等135个宿舍 “文明宿舍”荣誉称号;授予生命科学学院凌海燕等158名同学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历史文化学院郝晶等246名同学“综合测评一等奖”荣誉称号;授予化学化工学院李艳芳等324名同学“综合测评二等奖”荣誉称号;授予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白音那木日等377名同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校同学要以受表彰同学为榜样,勤奋学习、锐意进取,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

 

附件:

1.优良学风班名单

    2.文明宿舍名单

    3.学生先进个人名单

 

 

 

                                   赤 峰 学 院

2014612

 


附件:

院字65号附件.doc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