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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关于对2015至2016学年度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拟评人选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4-12 浏览:

学校相关单位、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6〕10号)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 2015至2016学年度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经各二级学院评选、审核、公示、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拟评选出:蒙古文史学院小光等122名自治区“三好学生”;教育学院刘晓凯等122名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数学与统计学院冬梅等155名自治区“优秀毕业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17日(节假日不休息)。

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邮件等形式向纪委、学生工作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受理电话:8300052(纪委)    8300133(学生工作处)

公示受理邮箱: cfxyxsc@163.com

    

附件:2015至2016学年度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

                                           

 

    赤 峰 学 院

2016年4月13日


附件:

附件:2015至2016学年度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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