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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2015年诚信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5-04-07 浏览:

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提升学生个人综合素质,创建“知诚信、讲诚信”的诚信校园文化氛围,学校拟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立诚信之品,建和谐之园”为主题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诚信教育是大学生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诚信教育,使广大学生懂得诚信是一切美德的基石,是立人之本,以此来提高大学生的道德认知,引导学生树立学术诚信、考试诚信、经济诚信、就业诚信的诚信观念,增强学生知恩感恩、励志自强、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自觉意识,促进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发展,发挥经济资助的育人功能,从而为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活动主题:立诚信之品,建和谐之园

三、活动时间:2015年4月

四、活动内容

学校拟定举办以“立诚信之品,建和谐之园”为主题的诚信教育宣传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举办诚信教育专题系列讲座。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人士来我校为2015届毕业生讲解国家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引导毕业生在求职择业中撰写求职材料真实客观,面试时不虚夸能力,签约时克服浮躁心态,认真签约,不恶意毁约,遵守承诺,诚实守信,做诚信学生。

2、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和勤工助学座谈会。各二级学院要注重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组织开展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和本学院勤工助学座谈会,交流心得,着力打造和宣传在国家资助政策下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并上报一名优秀学生参加校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

3、组织诚信主题征文比赛。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初赛,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复赛,并将复赛一等奖作品上报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获决赛一等奖学生将参加全区诚信征文比赛。

4、做好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准备工作,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严格管理,在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督促其按学校要求完成网上毕业确认手续。各二级学院接到学校下发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学院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个人信息的核对、修改和补充,同时在系统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学校统一审核。

5、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关于实行期中考试制度的通知》(赤院教字[2014]6)号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学生进行考前教育,在考试过程中要求学生考试求真实,不作弊。组织学生学习《赤峰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赤院院字[2013]57号)和《赤峰学院学士学位管理细则(修订)》(赤院院字[2012]26号)管理规定,要求学生在做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过程中不抄袭,不作假。

6、举办“争当中国好网民,唱响青年好声音”——做网络文明志愿者活动签名仪式,引导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在各种网络新媒体上主动弘扬正能量。用文明语言和理性态度发表网络评论,营造理性、平和、有序的网络舆论氛围;积极围绕中国梦、推进改革、推行法治、奋斗创业、社会公益等内容,主动在网上发出和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博、微信、贴文、视频等作品。

7、二级学院特色活动。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集中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动员(通过制作宣传条幅、宣传板,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营造诚信教育氛围,活动开展要面向全体学生,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为保证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2015年诚信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的领导和总体部署(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学校诚信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该项活动的协调、督查及方案制定等工作。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2、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学院要将该项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效平台之一,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和覆盖面。要将诚信教育与感恩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就业、贷款、缴费等有机的结合起来,把主题教育活动贯穿于学生的学习、生活、教育的全过程。各学院将本单位活动方案于4月13日17:00前报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大厅(崇德楼344室)。

3、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内橱窗、板报、广播、LED、校报、校园网等形式,做好诚信教育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活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4、做好总结,建好档案。在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活动材料的归档工作,认真撰写活动总结,并将书记签字盖章的总结材料(含总结材料上所提及的相关活动图片)、诚信标兵名单(1名)、优秀征文(1篇)于5月11日17:00前报送,拟参加校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报告会的事迹材料须在4月2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大厅(崇德楼344室),以便学校召开校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报告会。

六、活动评奖

本次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分别设集体奖和个人奖:

1、集体奖:

学校诚信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将综合各单位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单位并予以奖励。

2、个人奖:

(1)对各学院评选的“诚信标兵”予以表彰。

(2)征文比赛设蒙汉文一等奖各一名,二等奖各二名,三等奖各三名。

联系人: 才智颖   申洋

电子邮箱:cfxyxszz@163.com

联系电话:8300131  8300132

 

附件:

1、2015年诚信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诚信标兵”评选办法

 

 

赤 峰 学 院

 2015年4月8日


附件:

院字4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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