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5]84号
赤峰学院关于五年制高职(3+2)学生
中职阶段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五年制高职(3+2)学生中职阶段的学籍管理,保证转段录取数据的准确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09]16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对全区五年制高职(3+2)学生前三年中等职业教育学习阶段考试成绩进行电子注册的通知》(内蒙教招考中发[2012]13号)和《关于对五年制高职(3+2)前三年中职在籍学生通过指静脉验证记录考勤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18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此规定。
一、新生注册
1.新生注册工作于新生第一学期入学后3个月内完成,一般在每年10月份。届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开网一个月,用于完成注册工作。新生报到两周内,各联办院校将报到情况报送赤峰学院教务处学籍科,由学籍科根据各联办院校招生指数和实际报到人数为各校分配学籍管理权限。
2.新生注册必须由学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以中考报名时的身份证号为准)现场注册照相、采集指静脉信息,新生注册后由系统生成学生学籍号。该学籍号为学生电子档案主要标识,具有唯一性。注册完毕后打印新生名册,学生本人对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签字单报赤峰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3.联合办学学校须在开学后第一时间督促未办理身份证的学生在录取当年10月前办理完身份证,以便顺利注册。
二、学籍管理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对五年制高职(3+2)前三年中职在籍学生通过指静脉验证记录考勤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18 号)文件要求,五年制学生前三年在校期间每月进行两次指静脉验证考勤,考勤次数不够的学生将不予转段,各联办院校须在每个月3-12日和19-28日为学生做验证考勤。如届时不能参加,必须提供请假材料,由赤峰学院教务处盖章后发考试中心备案。
2.每年3月初和9月初,由联合办学学校负责将在籍学生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到学籍注册系统。
3. 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五年制高职学生中职阶段学籍异动(只受理退学)由联合办学学校提出申请,并将学生异动材料报送赤峰学院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处理并上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考试中心不受理中职阶段学生如修改身份证号、姓名和转专业等异动。
三、转段录取
1. 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联办院校须于每年12月份组织三年级学生参加当地教育局组织的高考报名,报名后将报名学生的详细信息名册分别报送赤峰学院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备案。
2.转段录取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按规定参加高考报名,个人信息在高考报名数据库中完整准确;
(2)按规定参加中职阶段课程考核,各门成绩合格,且成绩数据库中成绩完整准确;
(3)按规定进行指静脉考勤,指静脉验证数据库中数据完整。
以上三个条件,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都不能正常转段。
3.学生报到后,各联合办学学校负责收取并保存学生中考档案。在学生转段时,将中考档案与中职阶段档案一起转交给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由录取专业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转交给赤峰学院教务处学籍科。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中考报名表、高考报名表、体检表、三年成绩单,其它材料按中职院校学籍档案管理规范装档。
四、其他规定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对全区五年制高职(3+2)学生前三年中等职业教育学习阶段考试成绩进行电子注册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每年只统一办理一次新生注册。除此之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再临时办理注册手续。对于没有相关注册信息或信息不完整、不属实的学生,内蒙古考试中心将取消其中职升高职转段录取资格。其中,若出现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2.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请各联合办学学校将本校负责五年制高职新生注册、成绩注册、学籍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及班主任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报送赤峰学院教务处学籍科登记备案。
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联办院校的学籍管理细则执行。
五、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由赤峰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赤 峰 学 院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