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5]95号
关于李金龙同志任职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李金龙同志试用期已满,经2015年6月11日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二届二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李金龙同志为赤峰学院医学第一临床部副主任、附属医院副院长。
赤 峰 学 院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