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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
毕业生就业派遣(办理报到证)流程
发布日期:2016-06-16 浏览:
一、毕业生填写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个人信息。
二、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信息审核后加盖本学院公章。
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应届毕业生
1、各二级学院集中收回并审核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2、各二级学院录入就业方案,纳入就业计划。
3、各二级学院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送交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打印报到证。
五、往届毕业生
1、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的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录入就业方案。
2、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送交自治区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打印报到证。
六、改派调整
1、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的毕业生,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修改派遣信息。
2、毕业生持原报到证(上、下联)、原就业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材料、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新签约单位的录用材料、个人申请等材料到自治区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
七、遗失补发
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持原报到单位出具的未报到证明、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在盟市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且登报五日后,到自治区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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