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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院字[2016]105号赤峰学院留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11-09 浏览:



赤院院字[2016]105

赤峰学院留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办好伙食,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提高伙食质量,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伙管会),伙管会由国际交流处处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后勤处卫生科、各班班主任、

留学生各年级代表、伙食管理员组成。

主任:国际交流处处长

副主任: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伙委会具体职责及任务如下:

1.伙管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按照《食品卫生法》等规定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研究食堂管理的规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伙管会是伙食工作的协调机构,是联系留学生及伙食管理员之间的桥梁。

3.伙管会监督、检查、指导食堂主要食品原料的采购招标工作,对食堂食品的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4.伙管会采取不同方式征求、听取留学生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及时向食堂反馈,做到传递信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5.伙管会成员应积极深入食堂内部检查食品质量卫生,监督、检查饮食服务人员执行食堂管理制度情况,指导食堂提高伙食质量。

6.伙管会成员有义务制止不文明的就餐行为,自觉发动宣传其他同学做文明学生,从点滴小事做起,提高自身素质。

7.伙管会将及时受理留学生对食堂的投诉,对问题的处理结果和食堂工作的改进情况及时向全体留学生通报。

8.定期召开伙委会的会议,对伙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把伙食工作办好。

9.对伙食工作的新办法、新方案、新要求、新举措,通过伙委会进行通报及贯彻。

2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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