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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来华留学生管理
国际合作交流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6-01-17 浏览:

     赤峰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全校的外事工作,是学校执行国家外事政策,处理涉外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外交流、国际合作办学、外教及留学生等相关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目前与国际教育学院合属办公,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1人,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1人,下设外事办公室、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教务办和学工办4个科室,现有工作人员9人,其职能如下:
    1、依据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外事工作计划。
    2、负责全校各类涉外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国际合作交流信息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3、负责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或合作办学学生出国留学相关手续的办理。
    4、负责对学校涉外单位和人员进行外事纪律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5、负责与国(境)外有关院校、机构的联络和沟通,进行中外合作办学、交流项目的洽谈、申报和执行工作。
    6、负责校内师生出国进修、访学、考察的组织、联络及管理工作。
    7、负责策划和实施外事接待活动。
    8、负责学校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对外汉语培训工作并协助外籍留学生做好汉语水平测试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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