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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赤峰学院西拉沐伦流域文化研究院(一下简称研究院)是赤峰学院设立的科学研究机构;受赤峰学院党政班子的直接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 研究院的工作宗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尊重地方文化,传承优秀文化,为学校的科研和教学服务,为自治区的文化强区目标和赤峰市文化强市战略的实现做贡献。
第三条 研究院的工作任务;以发掘、研究、传承和弘扬民西拉沐伦河流域文化为己任,通过专题研究、学术讲座、研讨分享、成果展览、出版书刊以及举办文化交流活动等,系统挖掘整理西拉沐沦流域文化资源,有计划地开展西拉沐沦流域文化专题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
第四条 研究院的工作目的;通过学校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帮助,带动和发挥全校有关专家及学者们的力量,研究工作向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发展,争取打造成自治区或国家级研究基地。
第五条 成立本研究院的意义;推动我校与国内外兄弟院校、科研团体、地方政府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本校及赤峰地区相关科研人力资源,全面挖掘西拉沐沦流域文化资源,为西拉沐伦河流域历文化研究工作向整体化、系统化发展打造平台,从而提升学校软实力,拓展特色学科领域。探索走产学研结合相的道路,促进科研与教学相辅相成,使该院科研成果逐步向教学实训、实践基地方向发展,提升和拓展我校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和西拉沐沦河流域文化研究成果的影响力。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研究院的业务范围包括: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开展西拉沐沦流域文化的研究、交流、研讨、咨询活动;对西拉沐你沦河流域文化中的语言、文学、历史、生态、艺术、伦理、宗教、习俗、教育等进行全面发掘、搜集、整理;研究与推广;编辑出版有关书刊、文献资料等。承办政府、本校及有关单位委托的有关西拉沐沦流域文化活动事项。
第三章 研究员
第七条 本校文化教学及科研人员为基础,有志于西拉沐沦流域文化研究、发掘、传承的区内外学者者,符合条件者,经批准后成为研究员。
研究员的条件:
1、拥护本研究院的章程;
2、有加入研究院的意愿;
3、在本研究院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4、本校职工必须能够承担教学、科研双重任务。
第六条 研究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研究院内各项活动参与权;
2.有对研究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3.享有本研究院提供各项咨询服务的权利;
4.享有本研究院提供各种资料和刊物的权利;
5.参加本研究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惠权利;
6.享有校内课程任务完成相应减免权(细则另定或科技处相关工作要求做依据);
7.其它应该享有的权利。
第七条 研究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研究院的决议;
2.维护本研究院合法权益;
3.完成本研究院交办的科研及相关工作;
4.向本研究院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5.其它相关义务。
第八条 研究员出退研究院应书面通知本院负责人。成员一年不参加研究院安排的活动,视为自动退研究院。
研究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院务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负责人、研究成员和机构设置
第八条 本研究院的组机构由学校领导下任院长、常务副院长,研究员大会、院务会组成。本研究院实行学校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1.院长由校级领导兼任。研究院大会通过后才有效。
2.常务副院长有院长提命,研究院通过大会后才有效。
3.秘书、资料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的人选,由常务副院长提名,经院长同意,研究院通过大会后有效。
第九条 成员大会职权是:
1.对院长提名的常务副院长选举权。
2.对常务副院长提名的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有选举权。
3.制定和修改章程;
4.讨论确定成员人选。
5.审议院务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6.表决通过院务会制定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7.其它相关事务;
第十条 研究院研究员大会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研究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研究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成员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院务会表决通过,报校相关部门批准同意。
第十二条 院务会是研究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院开展日常工作,对研究院大会负责。在院长的同意下常务副院长全面负责日常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本研究院院长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必须学校同意,研究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研究员表决通过,报学校党委或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延任。
第十四条 本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行驶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院务会,研究工作步骤、制定工作内容、活动安排,并上报院长批准,经研究员会大会通过后执行;
2.检查研究院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研究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决定未兼职研究人员聘用事项;
第十五条 研究院实行经费独立核算,在学校设立独立账户。
第十六条 研究院有独立的办公室、仪器设备。
第十七条 研究院设立独立资料室外,共用校图书馆蒙古学资料和蒙古文史学院资料室(条件成熟时设立独立文献资料部)。
第十八条 建立校内独立网站,作为我校地区民族文化宣传或学科研究、交流平的台。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九条 本研究院章程的修改,研究院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本研究院修改的章程,报学校领导及管理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研究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院务会提出终止提议。
第二十二条 研究院终止动议须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学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二十三条 本研究院终止前,须在学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本研究院经学校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五条 本研究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学校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研究院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 本章程经2015年 10月26日研究院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研究院的院务会。
第二十八 本章程自学校有关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附件
1、赤峰学院西拉沐沦流域文化研究院机构及组成人员
2、赤峰学院西拉沐沦流域文化研究院研究丛书编委会
3、赤峰学院西拉沐沦流域文化研究方向
4、赤峰学院西拉沐沦流域文化研究院文化及学术活动计划
5、成果形式
附件1 、赤峰学院西拉沐沦流域文化研究院机构及组成人员
1、赤峰学院西拉沐沦流域文化研究院 组织机构几人员
顾 问:齐木德道尔吉(内蒙古大学)、扎拉嘎(中国社科院)、苏尤格(内蒙古大学)、白音巴特尔(赤峰市人大副主任)、布和朝鲁(政协赤峰市委副主席)、[蒙古]朝伦巴特尔、 [日]二木博史、[英] 胡日勒巴特尔、敖其 (内蒙古师范大学)、白音门德(内蒙古大学)
名誉院长: 赤峰学院院长雷德荣
院 长:德力格尔(赤峰学院副院长)
常务副院长:敖 拉(赤峰学院蒙古文史学院副院长)
副 院 长:宝音德力根(内蒙古大学)、陈岗龙(北京大学)、额尔德木图(中央民族大学)、胡格吉乐图(赤峰市日报社)、布和朝克图(赤峰市民委副主任)、宝音初古拉、胡格吉乐图、李布和、成帮、王双全、布仁巴雅尔、刚巴图、都仁仓、陶图格
秘 书 长:金双龙
副秘书长:八宝、梁海山、哈斯图雅、乌云
2 、赤峰学院西拉沐沦流域文化研究院图书资料室
资料室 主任 照日格图 哈斯图雅
资料室一、赤峰学院图书馆蒙古学图书资料室
资料室二、蒙古文史学院图书资料室
附件2、赤峰学院西拉沐沦流域文化研究院研究丛书编委会
主任:李春林 雷德荣 德力格尔 于毅夫
副主任:范体贵 宝音朝古拉
委员:胡格吉勒图 李布和 城帮 郭龙 朱月 文剑 陈风臻 王双全
秘书: 敖拉
附件3、赤峰学院西拉沐沦流域文化研究方向
1、本研究院研究方向及研究员名单
(1)语言研究方向——西拉沐伦河流域蒙古族方言及应用语言学研究。
带头人:德力格尔
研究员:常晓琴、格日勒、金双龙、哈斯图雅、图雅、额尔顿图雅、海霞。
(2)文学研究方向——西拉沐伦河流域蒙古族文学及其比较研究。
带头人:敖敦
研究员:胡格吉乐图、格博、阿民布和、赛音朝克图、
其布日哈斯、哈斯其木格、查干沐沦、包银泉、小乌日汗、秀云、吴双福、玉荣、斯琴、乌云其其格、其其格、凌云、努恩达古拉、迎春、乌日汗。
(3)历史文化研究方向——西拉沐伦河流域部落史研究。
带头人:敖拉、
研究员:白初一、刚巴图、宝音朝古拉、风晓、陈岚、香莲、哈斯、雪莲、哈斯巴特尔、恩和、双喜、吉日嘎拉、梅花。
(4)民族经济、生态究方向——西拉沐伦河流域经济与生态研究。
带头人:李布和
研究员:刘铁志、包秀艳、德布亲、刘学鹏、赵然、林炜、李大勇、李金玉、图门巴雅尔。
(5)民族文化研究方向——西拉沐伦河流域民间艺术、民俗研究。
带头人:都仁仓
研究员:乌日娜、敖特根其木格、阿木古楞、布仁巴雅尔、李书、那木尔。
(6)民族教育研究——西拉沐伦河流域民族教育研究
带头人:陶格涛
研究员:、萨仁格日勒、娜仁、萨仁、雪燕、青格乐图。
(7)民族法学研究方向——西拉沐伦河流域民族法学研究
研究员:乌云陶丽、包金花、韩萨日古拉、乌日其其格、苏楞、包玉兰、赵广伟。
(8)宗教文化研方向:
带头人:八宝
研究员:萨义宁布、乌仁其其格、小格勒、智星。
附件4、赤峰学院西拉沐沦流域文化研究院文化及学术活动计划
1.文化活动计划
时间:每年一次。
活动形式:文化研究院主办,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团体承办。
活动内容:汗庭音乐表演、传统服饰展览或表演、传统民族手工艺展览或表演、传统牧业的经济生产方式展览或表演、民间艺术品展览或制作表演、传统饮食制作表演传统娱乐表演、传统体育竞技表演、传统民族婚礼表演、民族音乐表演等。
2.学术活动计划
时间:每年一次。
活动形式:文化研究院主办,相关院系、地方政府、协会承办。
活动内容:以语言、文学、历史三大研究方向(其他研究方向为辅助,条件成熟时举办相关学科的研讨会)轮流举行学术研讨会。
3.举办图片、美术作品展览。
时间:每年一次。
形式:文化研究院主办,相关院系、协会、企业、个人承办。
内容:西拉沐沦流域各类民族文化相关内容的图片资料,民间
附件5、成果形式
出版丛书:
2015年出版《西拉沐伦河流域蒙古族方言及应用语言学研究》(1)。
2016年出版《西拉沐伦河流域蒙古族文学及其比较研究》(1)。
2017年出版《西拉沐伦河流域部落史研究》(1)。
2018年出版《西拉沐伦河流域经济与生态研究》(1)
2019 年出版《西拉沐伦河流域民间艺术、民俗研究》(1)。
2020年出版《西拉沐伦河流域民族法学研究》(1)。
影视资料:
元代鲁王城遗址。
明代蒙古可汗察罕浩特古城遗址影视资料。
汗汗廷乐表演影视资料。
传统服饰表演影视资料。
传统手工艺表演影视资料。
传统牧业的影视资料。
民间艺术表演影视资料。
传统娱乐影视资料。
传统竞技影视资料。
婚礼表演影视资料。
音响资料:
蒙古汗廷音乐、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巴林右旗、巴林左旗、克什克腾旗、敖汉旗民歌录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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