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与共青团赤峰市红山区委员会签署校地合作共建协议
发布日期:2024-09-12
9月10日,校团委与共青团赤峰市红山区委员会校地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大剧场举行。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永刚,红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孟凡玲出席仪式。校团委书记张明,红山区团委书记辛江、副书记刘达,红山区各镇街团组织书记和我校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人参加仪式。
孙永刚副校长在仪式上致辞,他表示,校地合作共建协议的成功签约,不仅为我校青年学生提供了提升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实践机会,还能够达到磨练自我的目的,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希望校地双方紧密携手,为青年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社会培养一代又一代优秀人才,为推动赤峰市发展贡献力量。
仪式上,红山区团委书记辛江与我校团委书记张明签署了《赤峰市红山区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期合作框架协议》。
此次合作是校地双方共同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推动地方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校团委将以合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好新时代新征程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使命任务,推动教育资源与地方产业资源的深度对接与融合,为提升地方经济发展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为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职能发挥作出积极贡献。
供稿:团 委
编辑、初审:迟卫华
复审:王艳丽
终审:永 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