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组织» 青年志愿者

赤峰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赤峰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及其行动管理,促进赤峰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向专业化、规范化、长期化发展,全面推行赤峰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事业,特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赤峰学院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校级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立足校园,服务社会,致力于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和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全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良好校园社会风气的形成;同时提高志愿者自身专业水平及道德素养。本协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共青团赤峰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及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五条 本协会所在地为赤峰学院。

第二章 职能

第六条 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社会。

第七条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支援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八条 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成长、成才。

第九条 为城市发展,社区建设,人才培养,环境保护以及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支援服务。

第十条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

第十一条 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法制建志愿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十二条 开展与其它志愿者组织和团体开展关于志愿者工作理论研究和活动经验的交流,取长补短总结推广经验。

第十三条 培养优秀青年志愿者。

第三章 组织

第十四条 机构设置:

(一)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六名。

(二)总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权益部、财务部、实践部六个部门

(三)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设22个二级分会: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护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文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音乐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美术学院、临床医学院、外国语学院、口腔医学院、体育学院、基础医学院、中医(蒙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蒙古学学院、农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第十五条 工作职责:

1.会长:

(1)负责及领导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3)代表协会向团委请示、汇报工作,贯彻执行团委的各项决定

(4)认真听取并记录领导和老师的意见、建议

(5)与二级学院其他组织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协会出席各项活动

2.主席团:

(1)协助会长的工作,对分工负责的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协调,对会长负责

(2)在必要情况受会长委托执行会长职权

(3)提交有关协会发展的构想和方案

(4)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及活动,分管部门展开工作,并及时向会长汇报

(5)组织协会内部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全体协会成员思想动态,并及时向会长反馈

3.宣传部:

(1)负责协会所有活动的宣传和摄影

(2)线下宣传设计平常活动所用海报、条幅等

(3)平常活动时负责照片的收集以及编辑

(4)线上宣传文章撰写和保存,提高活动影响力

(5)负责协会所有的活动总结、策划案、工作月报、申报材料等各材料的撰写和保存

4.办公室:

(1)负责起草文件及各规章制度

(2)管理本会资料,做好建档工作

(3)协会所有活动例会会议记录等材料的撰写和保存

(4)负责协会所有活动参与人员的信息收集、请假证明、综测加分证明、活动信息留存记录

5.组织部:

(1)负责大型活动、学院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及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工作

(2)协会所有活动的人员分派以及地点分配,设想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并做好预案,各种活动器材和场地的申请等

6.权益部:

(1)负责协会每次活动完成后到梦空间APP第二次课堂学分的发布、名单审核以及发放学分

(2)负责统计协会每次活动完成后志愿北疆APP的志愿服务活动发布、名单审核、签到签退等提醒监督以及发放志愿服务时长

(3)定期收集同学们对协会建设和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4)促进协会的权益保障建设与学校的管理建设相结合,并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到梦空间:是一款大学生校园软件,隶属于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更好的帮助大学生实现课外活动规划、更轻松的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实现大学校园活动的发布、在线报名、打卡签到、颁奖、颁发学分、评价。通过课外学习、实践中获取知识和技能,实现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一种成长成才方式。发布活动分数规则:市级活动8分、校级活动5分、长期活动3分。

志愿北疆APP:是我区志愿者星级认定以及优秀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的唯一指定平台,是文明内蒙古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志愿者提供了更好的平台来参加志愿活动,记录活动时长,更好的为志愿者服务,旨在促进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互动,为北疆地区的志愿服务提供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

时长发放对象须为已在我校志愿者管理信息系统和志愿北疆平台完成注册的在读本专科生,本年度累计志愿服务时长须不低于40小时。

7.财务部:

(1)负责日常财务核算、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帐务处理

(2)并负责组织内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采购物品,以及对所购物品提存与保管

(3)对库房的整理和进出库记录

(4)负责管理和清点协会的公共用品

8.实践部:

(1)负责西部计划项目,辅助赤峰学院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完成西部计划相关报名,审核相关资料等工作

(2)策划活动和举办活动,院内项目大赛或者志愿大赛等活动均由实践部参与策划与承办

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子项目,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5个专项之一,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从事 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9.爱心家教团队:

赤峰学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要求,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全面响应我校扶贫先扶智的号召,开启对贫困家庭在校生一对一爱心家教志愿者精准扶贫的新模式。

自2020年5月成立至今,爱心家教志愿服务团队共计220余名志愿者积极投入到志愿活动中,工作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艺术等六大方面,对赤峰市翁牛特旗、巴林左旗、克什克腾旗,阿鲁科尔沁旗等地经济困难小学以及初高中的学生开展课业讲解、兴趣培养、心理疏导的线上授课辅导。累计帮扶学生270余人,帮扶家庭60余个,累计服务时长8000余时。

10.部门分工部署:

协会内活动分为校内、校外两大板块,校内活动主要由实践部、组织部负责推进,校外事宜由财务部、权益部主导,宣传部和办公室作为机动部门,根据活动整体规划与实际需求,灵活调配至校内或校外活动中。经常出现重大错误、基本被动带队没有积极性、带队时任务分配不清等等,换届时不予考虑。

第四章 成员制度

第十六条 本协会由全校22个二级学院学院在校生自愿参加组成。

第十七条 本协会成员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赤峰学院在校全体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二)具奉献精神,热心从事志愿服务的优秀大学生。

第十九条 协会的纳新:

(一) 一年一度的纳收新成员(简称纳新)工作期间:

由各二级学院分会通过青年志愿者协会总队发布纳新相关文件组织招新,报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总队经面试、审批后方能成为成员。

(二) 纳新工作期间:

无特殊情况不接受纳新。如要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是具有杰出能力的人才,并向本协会提交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及主席团审批商议通过后方能成为协会一员。

第二十条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提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十一条 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成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二)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活动;

(四) 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

(五) 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六)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成员利用团体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活动,必须经校青协批准上报校团委。

第二十三条 成员退会应书面申请退出本协会。

第二十四条 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

第五章 考评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成员须服从协会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成员职权分明,互相协作,发扬团队精神。本协会成员必须参加协会组织活动、会议,副会长做好本协会例会记录,成员无故缺席达三次以上、请假达六次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成员在活动中听从负责人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行动,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开除成员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可重新申请入会。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成员参加任何志愿服务活动均记入档案,并加盖校青年志愿者印章。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成员如对协会作出重大贡献者,则给予一定特殊奖励。

第三十条 每学年协会根据成员在活动工作中的表现申报校团委,评出协会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奖项。

第三十一条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作风优良,能自觉弘扬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志愿公益事业,饱含热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遵守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自愿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3)参评对象须为已在我校志愿者管理信息系统和志愿北疆平台完成注册的在读本专科生,本年度累计志愿服务时长须不低于40小时。

(4)存在志愿服务活动迟到次数超过三次、无故缺勤、长期志愿工作无法按质按量完成、谎报志愿时长等情形者不予考虑。

(5)有意向参加评选的注册志愿者不可同时参与学院(学部、中心)优秀志愿者评优与校级志愿公益类组织评优。挂靠在相关学院的志愿公益类组织参与该学院优秀志愿者评优。

第六章 经费

第三十二条 财务管理由本协会财务部负责经办,本协会会长为首要责任人,分管财务部副会长对本协会具体负责。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财务部设置专人负责财务管理,设置各类财务明细表格、发票、单据、凭证等,分类整理和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第三十四条 各种财务收支的登记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准确填写财务(经费)来源、时间、大小、金额、事情原由等明细项。所有财务报表不得擅自涂改,不得补填,漏填。确需更改的,需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在更改后签章。

第三十五条 各种财务收支需明细分类,以便查阅。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为服务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事业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经济来源:校团委的支持或其他形式的合法收入。

第三十八条 资金支出包括活动资金和日常经费支出。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成员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成员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赤峰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赤峰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5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