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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赤峰学院2018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创业项目(企业):

根据《赤峰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赤院院字[2014]21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18年赤峰学院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人需为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孵项目(企业)负责人。

二、评审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2月24日14:00前

(二)评选时间

2018年12月24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1. 赤峰学院2018年“创业之星”评选申报表;

2. 项目(企业)经营状况简介及财务报表;

3. 所获荣誉证书及反映个人创业事迹的相关材料,材料要有生动的案例支撑;

4.已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5.鼓励以多种形式展示个人创新创业事迹,如设计海报,拍摄微纪录片等。

(二)申报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4日14:00前将材料报送至崇德楼411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cfxycyxy@163.com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8300212

 

此通知

 

 

附件:

1. 赤峰学院2018年“创业之星”评选申报表

                              

 

              

就业与创业工作处

赤峰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