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丹丹等三名同志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时间:2018-06-26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根据2018年6月26日共青团赤峰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决定:
郝丹丹同志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
史雪松同志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
吴志勇同学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
以上人员聘任期一年,试用期两个月,任职期间不转组织人事关系,不对应行政级别。
共青团赤峰学院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