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推荐 “2016年度内蒙古大学生‘桃李之星’”候选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时间:2016-11-1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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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举办“2016年度内蒙古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推荐,相关单位评议,决定推荐政法学院2013级汉本班白胡斯乐、政法学院2014级经济法律班许燚两名学生为我校“2016年度内蒙古大学生‘桃李之星’”候选人。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1日8:30---11月23日17:30。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者请与校团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6-8300124 校 团 委 2016年11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