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2015至2016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的公示
时间:2016-09-29 来源: 作者:
关于对我校2015至2016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15至2016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了2015至2016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现将考评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外国语学院2013、2014级英语北航班除外,以上两班考评结果将另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邮件等形式向纪委、学生工作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来访办公室设在崇德楼337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受理电话:8300052(纪委) 8300130(学生工作处)
受理邮箱:cfxyxsc@163.com
附件:赤峰学院2015至2016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结果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