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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青团“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共青团“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2016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按照校团委的工作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全校中心工作,为我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鼓舞广大团员青年为推动我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民族和区域特色的应用型综合大学贡献青春和力量,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在全校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宿舍团小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和 “杰出团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员教育、培训、管理、“推优”等工作开展较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品牌活动方面措施到位、工作扎实;在服务团员青年、带动所属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创造性地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各类校园文体活动,在青年学生中有影响、有威信,成效显著,符合基层团组织“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的标准。

(二)先进团总支

团总支组织设置完整,班子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规范;切实履行团总支职责,团总支及所属团支部能够通过民主选举按期换届,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能够认真落实团委工作部署;“推优入党”工作成效明显;带动团支部建设,组织制度健全,富有活力;引导团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团员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创造性地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校园文体活动,在青年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成效比较显著。

(三)先进团支部

班子健全,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坚持实行“三会一课”制度,经常性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成绩显著;根据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活动,能够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付的任务,积极开展团日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好;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讲文明、讲礼貌、热爱劳动、集体观念强。全班学生体育达标,成绩及格;支部委员综合测评成绩在支部前1/3以上;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

(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

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影响力较大的青年集体。按照校团委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雷锋精神的主题教育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组织活动影响大;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习、教育、实践效果显著。

(五)优秀宿舍团小组

注重思想道德修养,精神面貌好,全宿舍学生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舍内业余文化生活健康活跃;宿舍经常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舍内卫生整洁干净、宿舍秩序好,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整个宿舍团小组中的团员青年无纪律处分;主动自觉的参与共青团活动。

(六)杰出团干部

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优秀青年教职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党性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团的岗位,锐意创新,作风扎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在青年学生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符合共青团干部“五先锋”的标准,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七)优秀团干部

在基层团组织或学生组织担任职务的在校大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工作勤奋,有高度的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四带头的标准;学习刻苦,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3,体育成绩达标;作风扎实、讲实效,善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思想动态,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八)优秀团员

团员民主评议中定格为“优秀”的在校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学习刻苦,成绩突出,体育成绩达标;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九)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在团员民主评议中定格为“优秀”的在校学生。坚持理论学习,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在生活、学习、工作中做出表率;积极参与理论学习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在学习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十)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在团员民主评议中定格为“优秀”的在校学生。对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有高度的认识,时刻用雷锋精神激励自己,积极向上;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号召力;能够带头组织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到青年志愿者活动中。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由团总支确定参评对象的初步名单,经党总支审批后上报。

(二)根据各团总支推荐申报的情况,结合评选范围、名额、申报条件,校团委确定受表彰对象,并在“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四、具体要求

(一)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

(二)各单位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在党总支领导下,做好参评对象的推报工作,确保上报典型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

(三)各团总支按分配的申报名额确定申报对象,征求党总支意见后,填写《汇总表》、《申报表》于201741717:00前报团委。申报 “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总支”、“杰出团干部”需整理形成申报对象的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一同上报,逾期不报者,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包芳

联系电话:8300124

电子邮件:cfxytw@126.com

附件: 1、赤峰学院共青团“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

2、赤峰学院共青团“五·四”表彰汇总表

3、赤峰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4、赤峰学院先进团总支申报表

5、赤峰学院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6、赤峰学院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7、赤峰学院优秀宿舍团小组申报表

8、赤峰学院杰出团干部申报表

9、赤峰学院优秀团员申报表

10、赤峰学院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11、赤峰学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申报表

12、赤峰学院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