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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赤峰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的通知

         依据《赤峰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字〔2024〕57号)和《关于开展赤峰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中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符合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本科生、教育类研究生,并且通过“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服务平台”系统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

二、考核科目及时间

(一)报考幼儿园学段,笔试包括“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两科。

(二)报考小学段,笔试包括“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科。

(三)报考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段,笔试包括“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科。其中报考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和高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段,笔试仅包括“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科。

具体时间见下表:

学段

科目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

保教知识与能力

4月27日

9:00-10:30

4月27日

15:00-16:30

小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4月27日9:00-11:30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月27日9:00-11:30

4月27日

15:00-16:30

三、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于4月26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学生证。考生请于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科目“综合素质”和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需填涂答题卡,请考生准备2B铅笔、橡皮及黑色中性笔。

(三)请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考办(崇学楼412室)领取试卷,按考号收发试卷,考试结束后立即将全部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和考场记事交至考办。

(四)请考生、监考老师和考人员严格遵守赤峰学院关于考试的各项纪律,违反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赤峰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