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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赤峰学院优秀校园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赤峰学院委员会文件

 

关于开展赤峰学院优秀校园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团委《关于广泛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的通知》的精神,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教育广大同学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业的时代新人。坚持 “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形式,探索“众创众筹众评”的活动模式,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志愿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全校师生参与到校园志愿服务活动的设计、决策、实施、评价的全过程体系中。学校决定开展赤峰学院优秀校园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弘扬志愿者服务“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优秀传统文化为导向;以“以学生为主体”为理念;以坚持“活动在学生,成果在学生,经费在学生”为原则;营造主题鲜明、积极向上、求真务实、开放创新的校园文化环境,构建我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教育和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项目化平台。

 

 

二、申报单位

 

 

赤峰学院在校师生必须以所在部门、学院、团支部、班级、学生社团、学生自治组织等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社会和个人申报。

 

三、申报内容及要求

 

1、为保证优秀校园青年志愿项目申报工作,活动项目必须面向全校师生,可以是质量高、影响大的大型活动,也可以是具有创新性、感染力的特色活动。个别范围开展的小型活动不予立项。

 

 

2、申请立项的活动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又要力求创新,找好切入点,积极探索全校师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采取富有时代特色、体现实践要求的方法,设计特色鲜明、富有实效的活动。结合申报单位特点与实际,注重项目的主题性、创新性、针对性、操作性、实践性和实效性。

 

3、活动项目申请单位须提交《赤峰学院优秀校园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详细阐述该活动的主题、内容、经费预算等,项目一个月内完成。

 

 

4、申请的项目须确定一名负责人,在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开展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立项失实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赤峰学院优秀校园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教职工。

 

 

五、项目管理

 

1、学校聘请相关教师,并选拔学生代表,对申请的活动项目进行评审,获准立项的项目方可正式启动。

 

2、学校对立项的活动按照项目预算提供全额经费支持,各项目预算总额由立项单位的要求和活动的具体情况确定。

 

3、赤峰学院优秀校园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结束后,发动全校师生在网上对所开展的活动进行评价,并以此为依据,结合项目开展情况和效果对文化节的优秀项目,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赤峰学院优秀校园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于9月12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到校团委校园文化部(崇德楼204室),电子版发送cfxytwxc@126.com。

 

 

联系人:白楠 联系电话:0476-8300126

 

 

 

 

附件1:《赤峰学院优秀校园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