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组织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1-15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现将201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近期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宣传,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本专项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每人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6)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2017年1月9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www.sinoss.net)下载2017年新版《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于3月1日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3月3日前将纸质文档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科。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四、成果要求
课题结项成果基本要求为出版1本专著或发表3篇论文(至少有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
联 系 人:包银全 张鹏展
联系电话:8300164 15849649697
联系地址:逸夫理工楼东526室
附件一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