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赤院工字[2023]2号 关于在全校开展2021-2022年度“巾帼标兵”、巾帼标兵岗 评选活动的通知

赤峰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赤院工字[2023]2号


关于在全校开展2021-2022年度巾帼标兵”、巾帼标兵岗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绽放铿锵奋进的巾帼力量,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学校决定开展赤峰学院2021-2022年度巾帼标兵”、巾帼标兵岗评选活动,拟在2023“三八”妇女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巾帼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意识强、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 为。

2.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要突出防控疫情期间,在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付出多、贡献大、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3.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巾帼标兵岗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职工应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单位成员整体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优良,师生评价好。

3.具有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体现新时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评选程序

1.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候选人,并填写《赤峰学院2021-2022巾帼标兵”推荐表》(附件2);女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的,可以申报巾帼标兵岗,并填写《赤峰学院巾帼标兵岗推荐表》(附件3),所在单位意见和推荐单位意见需要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2.校工会将各单位上报候选人名单汇总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研究确定“巾帼标兵”和巾帼标兵岗,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评选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推荐人的材料真实,确保推选的个人和集体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四、报送要求:

即日起开始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33日。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将校巾帼标兵”、巾帼文明岗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到校工会(建功楼207室),电子版发送至cfxyngb@163.com。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300090


附件1:赤峰学院“巾帼标兵”名额分配表

附件2:赤峰学院“巾帼标兵”推荐表

附件3:赤峰学院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赤峰学院工会

2023227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