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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女职工特病保险”活动的通知

赤峰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赤院工字【2021】6  


关于开展“女职工特病保险”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妇女权益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继续开展女教职工特病保险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我校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校工会经研究决定为我校女教职工办理“特病保险”。

一、参保范围

   校本部正式在编女职工。含同工同酬女职工)

二、保险期限

保险期为一年。保险责任生效时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女职工特病保险办法》执行。

三、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责任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原发性乳腺癌保险金:参保人在保险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原发性乳腺癌的,保险公司全额给付该参保人“原发性乳腺癌保险金”。

(二)原发性其他妇科癌保险金:参保人在保险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原发性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及子宫肉瘤的,保险公司全额给付该参保人“原发性其他妇科癌保险金”。

(三)妇科癌症手术切除术住院医疗保险金:参保人在保险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妇科癌症(原发性或原位癌)且必须行子宫全切除术或卵巢切除术的,保险公司就其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床位费、合理手术费与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给付“妇科手术切除术住院医疗保险金”。

(四)妇科原位癌保险金:参保人在保险有效期内,经诊断初次发生妇科原位癌(即乳腺原位癌、子宫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卵巢原位癌、输卵管原位癌、阴道原位癌),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该参保人“妇科原位癌保险金”。

(五)女性大病爱心救助金:参保人在保险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包括原发性或原位癌)、子宫肉瘤的,保险公司全额给付“女性大病爱心救助金”。

四、保险金额和保费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元)

保费

原发性乳腺癌

30000

38元/份

原发性其他妇科癌

20000

妇科手术切除术住院医疗

10000

原位癌

10000

女性困难职工大病爱心救助金

2000


五、保险费经费来源

   由学校工会经费统一支出

六、承保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联系人:姜淼(13604769692)

七、材料报送

以分工会为单位统一上交参保人员信息表,5月21日前交至校工会女工部(建功楼207室),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邮箱cfxyngb@163.com,逾期将不予办理。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300090


附件:1.关于转发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部《关于继续开展“女职工特病保险”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女职工参保人员信息表




                                         校工会

                                    2021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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