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赤峰学院教师合唱团的通知
各分会: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在“七一”前夕举办主题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全区教师合唱比赛。根据内教体函【2021】20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建教师合唱团,参加全区教师合唱比赛,并以此为契机,展示我校广大教职工的精神面貌和文化底蕴,丰富广大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凝聚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条件:热爱艺术、热爱歌唱,有无音乐基础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14日。
三、相关要求:
1.各分会要高度重视教师合唱团组建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合唱团的报名组织工作。
2.合唱团成员要认真遵守训练时间及合唱团有关要求,确保完成合唱团的演出任务。
四、报名办法:各分会需填写赤峰学院教职工合唱团汇总表(见附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以分工会为单位,于5月14日前统一上报校工会综合部(建功楼201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h8300088@163.com。
联系人:王占永 电话:8300088。
附件:赤峰学院教职工合唱团汇总表
校工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