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传承我校的优良办学传统,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也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充满活力的教职工队伍,根据学校党委[2006]20号《赤峰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赤峰学院“三育人”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做好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
4、积极关心,参与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发展事业,工作中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具体条件
1、“教书育人”:积极贯彻素质教育精神,刻苦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精神和创新意识,教学效果优良;努力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与学生关系融洽,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了解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在教学中把传授专业知识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经常对学生进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校风校纪教育,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教学工作量饱满,治学态度严谨,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主动热情地关心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2、“管理育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不断完善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善于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坚持原则,敢于管理;经常深入学生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受到学生欢迎和好评,所负责教育、管理的班级学生遵章守纪,风气优良;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学生,秉公办事,工作效率高,工作成绩较为显著。
3、“服务育人”:热爱服务工作岗位,有较强的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观念;在日常工作中,能自觉地将服务与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受到师生的普遍称赞;坚守本职工作岗位,刻苦钻研业务,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二、评选办法
(一)以分会为单位,每个分会 推荐候选人1名。
(二)学院“三育人”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初评名单。
(三)公示初评名单,接受全校师生员工评议。
(四)学院“三育人”评审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复审名单。
(五)党委审批确定“三育人”先进个人名单。
三、具体要求
(一)各分会要在党总支领导下,认真做好“三育人”先
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二)各教学部门推荐候选人的重点是教师。
(三)被推荐的“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要填写赤峰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2份,附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打印稿2份,先进事迹材料应由所在党总支审核盖章。
(四)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请于6月20日前报院工会组宣部,逾期未报,视作放弃。
联系人:王立君 田杨 鲍昕 电话:8300088
附件:赤峰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赤峰学院工会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