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会» 岗位职责
MENU

赤峰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赤峰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工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按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坚持以围绕学校工作大局为中心,以服务教学科研为根本,凝聚人心、群策群力,为学校发展建功立业。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制订工会年度计划,指导分工会开展活动,组织各委员会的经常工作,发挥工会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按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四、负责工会组织、宣传、文体等工作。

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教学技能竞赛工作,做好推荐劳动模范、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六、做好“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办好教职工活动中心。

七、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开展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做好教职工体检、集体福利工作。

八、严格工会财务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物品。

九、做好女教职工工作,发挥女工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学校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