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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院字[2012]142号 关于做好2011至2012学年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贫困生励志奖学金、“博爱、奋进”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2]142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
贫困生励志奖学金、“博爱、奋进”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赤峰学院学生工作总体安排,我校2011-2012学年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贫困生励志奖学金、“博爱、奋进”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从即日开始,请各二级学院接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生奖学金、学生单项奖学金(学有专长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成果奖、美德风范奖)、孝廉奖学金、“博爱、奋进” 奖学金、贫困生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我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办法
1、学生奖学金按照《赤峰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稿)》(赤院院字[2011171号)文件的评定比例和标准进行评选;
2、孝廉奖学金、“博爱、奋进”奖学金、贫困生励志奖学金按照《赤峰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赤院院字[2012131号)文件进行评选。
具体名额分配见《赤峰学院2012年孝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博爱”、“奋进”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贫困生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三、评定工作及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一)评定工作要求
各项奖学金评定工作要严格遵守《赤峰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学校相关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此项工作。
1、学生奖学金
学生奖学金应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学生单项奖学金应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评定。申请本奖项的学生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所获各种奖项的时间必须是在201191日至2012830日之间。
2)申请学生单项奖学金(学有专长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成果奖、美德风范奖)的同一项事迹或专长应以所获最高奖项为准,不得重复申请。
3)申请学有专长奖的学生要在所学专业领域或其它专业领域的某一方面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个性发展突出,显示出创造才能,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4)申请美德风范奖的学生事迹要特别突出,并在校园内外有重要影响,其先进实际在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上得以宣传。
5)申请人要提交能够说明所获奖项的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各二级学院对拟获得学生奖学金、学生单项奖学金的学生进行汇总,并填写《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见附件5)
 
孝廉奖学金标准为400/人,各二级学院要以学校分配的具体名额进行等额评定。申请本奖项的学生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符合《赤峰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综合测评总成绩需排名班级前2/3,德育成绩排名班级前1/5
3)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申请本奖项的学生感恩事迹突出,并在校园内、外有重要影响;
5)申请人要提交能够说明所获奖项的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各二级学院对拟获得孝廉奖学金的学生进行汇总,并填写《赤峰学院2012年孝廉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见附件6)
3、贫困生励志奖学金
贫困生励志奖学金标准为1000/人,各二级学院要以学校分配的具体名额进行等额评定。申请本奖项的学生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符合《赤峰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综合测评总成绩需排名班级前1/2
3)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各二级学院对拟获得贫困生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汇总,并填写《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贫困生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见附件7)
4、“博爱”、“奋进”奖学金
“博爱”、“奋进”奖学金标准为1000/人,各二级学院要以学校分配的具体名额进行等额评定。申请本奖项的学生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符合《赤峰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综合测评总成绩需排名班级前1/2
3)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各二级学院要以学校分配的具体名额进行等额评定,对拟获得“博爱”、“奋进”奖学金的学生进行汇总,并填写《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博爱”、“奋进”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见附件8)
5、“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不可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孝廉奖学金、贫困生励志奖学金、“博爱”、“奋进”奖学金重复获得。
6、获得所有奖项的获奖人提名,需在所在班级、二级学院充分酝酿,通过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二级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产生,对评选出的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出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奖学金:《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一份。
2、学生单项奖学金:《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一份,并提供申请单项奖学金学生所获奖项的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贫困生励志奖学金:《赤峰学院学生贫困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贫困生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一份;励志事迹材料一份。
5、“博爱”、“奋进”奖学金:《赤峰学院学生“博爱、奋进”奖学金申请表》一份;《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博爱”、“奋进”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一份;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6、奖学金评定工作总结及公示名单。
以上材料以纸质形式上报外,还需将《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赤峰学院2012年孝廉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贫困生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博爱”、“奋进”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以电子文档形式(统一采用Excel格式)发送至xsc_zx2@163.com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1211日(星期二)17:00前将所有材料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综合楼214室)。
 
附件:
1、《赤峰学院2012年孝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博爱”、“奋进”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贫困生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5、《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6、《赤峰学院2012年孝廉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7、《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贫困生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8、《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博爱”、“奋进”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赤 峰 学 院
    2012年11月29
 
4、《赤峰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3、孝廉奖学金:《赤峰学院学生孝廉奖学金申请表》一份;《赤峰学院2012年孝廉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一份,感恩事迹材料一份
2、孝廉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