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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表奖决定

 
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3]167
赤峰学院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表奖决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区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财函〔2013134号)和赤峰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赤峰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赤院院字[2013]163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等额评选,经过二级学院初审和学校复审,目前评审工作圆满结束,表奖决定如下:文学院张彤等19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初等教育学院张佳佳等315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附件:12013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2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赤 峰 学 院
       201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