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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院字[2012]5号 关于报送2012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的通知

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2]5 
关于报送2012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
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教办函〔20121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评选15名“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资助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二、受助学生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困难”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来自国家级贫困旗县(见附表1),且父母均为农村牧区户口或父母有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以下。
三、依据各二级学院在读学生人数,我校对自治区教育厅下达资助名额进行了分配,名额分配见附表2
四、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拟获得资助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3),申请表中本人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申请理由及所在学院审核意见需打印,签字部分由本人签字,申请表一式两份2012312日上午11点前报至勤工助学管理科(综合楼214室),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xsc_zx1@163.com学校将对拟获得资助学生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厅。
2、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中国建设银行捐资助学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利用校内各种媒体,开展以“诚信、感恩、自强”为主题的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活动,做到在经济上帮助学生,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铺张浪费、学习成绩明显下滑及违纪现象,将追回所得奖学金并取消以后各类奖学金参评资格。
联系人:才智颖   
联系电话:2205823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级贫困县
2、赤峰学院2012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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