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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生活补贴资金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物价上涨而出现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资金的通知》(内财教[2013]120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价格临时生活补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我校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补贴比例:以学校为单位,获补贴学生占本校二年级以上学生总数的36.791%
三、补贴标准:(补贴期限:20132月至20135月),金额为131元,补贴学生总人数为2940人(具体名额见附件1)。
四、补贴工作程序:学生个人先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报二级学院学工办审核,经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公示三天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切实把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到实处。同时,继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感恩教育,维护学校稳定。
六、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认真填写《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表》(附件2),并认真核对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填好后将打印版由二级学院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七号公寓楼B109室),同时将表格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学生工作处邮箱:cfxyxszz@163.com。学生工作处审核无误后将《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表》交学校计划财务处,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将资金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2、上报截止时间:20131129日(星期五)
此通知
附件:
1、 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名额分配表
2、 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表
 
 
 学生工作处
                                                                                                201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