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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关于调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人员调整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各二级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使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全方位、立体化、系统化,经赤峰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基层联系点调整如下:

 

 

序号

联系教师

            

1

杨竟楠

教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

李  军

体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3

蔡晓军

数学与统计学院文学院、建筑与机械工程学院

4

张凤宁

医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

5

刘桂春

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6

萨  

蒙古文史学院、政法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7

付立巍

音乐学院、历史文化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赤峰学院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