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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关于对《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实现“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的工作目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了《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现征求各二级学院意见。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讨论,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8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崇德楼334室),若无意见,也须书面说明。

联系人:才智颖          联系电话:8300131

此通知。

附件:《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学生工作处

2017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