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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峰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填写领取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及我校财务处要求,现将《赤峰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领取(确认)表》上传给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截取本学院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中国建设银行不核对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故核对时必须由学生本人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如因学生信息错误造成发放失败,将不再返回审核,责任自负;
二、领取表纸质版确认无误后需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学工办主任签字;
三、外学、入伍原因而需要发放现金学生的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现金发放的学生在《赤峰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现金发放领取(确认)表》领取表中汇总,不需签字,待学生归校后,与学生本人到财务处签字领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金;
2、现金发放的学生,需二级学院统一上报现金发放原因的证明,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四、领取表信息的纸质版与电子版需完全一致;如纸质版出现手工修改部分,需学工办主任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cfxyxszz@163.com,邮件标题为:二级学院名称+《赤峰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现金发放领取(确认)表》;
五、领取表包含内容如下:
1、表格的表头:2012/2013  学年度第二学期赤峰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领取(确认)表;
2、二级学院的名称(党总支公章),每页均需盖章;
3、本学院一、二、三等助学金金额的合计(包含大、小写);
六、领取表打印方式严格如下,不得随意改动:
1、纸张方向:横向;
2、页边距:顶端页边距:4.0cm
七、材料报送时间:20131118日上午11:00前;
八、材料报送地点: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7号公寓楼B109室)。
 
联系人:申洋
联系电话:8300132
 
 
学生工作处 
201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