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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赤峰学院拟推荐“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人选的公示


关于对赤峰学院拟推荐“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人选的公示

根据《“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通知》及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二级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建筑与机械工程学院李辉、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赵峰等两名学生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4日—2017年3月26日

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受理电话:

纪    委:8300052

学生工作处:8300130

  

赤 峰 学 院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