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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学生资助工作开展自评、自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做好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使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学生工作处对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各二级学院需对本单位2013年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评、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各学院对本学院2013年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评、自查,并形成学生资助工作自评报告,学生资助自查工作主要针对四个方面: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情况;贫困生认定档案建立及诚信档案建立情况;励志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等育人活动开展情况;吸引社会资金用于学生资助、捐资助学情况。
请各学院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141023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崇德楼334室)。电子版发送至cfxyxszz@163.com
联系人:才智颖    申洋
   话:8300131  8300132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