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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学生走读手续的通知

 关于办理学生走读手续的通知

根据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18-2019学年学生走读手续办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生户口所在地隶属赤峰市区(以户口簿为凭)或在赤峰市区有固定家庭房产(凭房产证)。

2、有地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因病不适合在宿舍居住等特殊原因。

3、上学年申请走读的学生本学年若继续走读需要重新办理走读手续。

二、申请时间

201882797

三、办理流程

1、需要走读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办理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赤峰学院学生走读审批表》(一式四份)。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应详细说明走读理由、居住住址、父母姓名、联系方式等情况,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证明。

2、走读申请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赤峰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亲笔签名。

3、学生申请走读审批表由辅导员签写意见、学院审核盖章后,各学院将签订的《赤峰学院学生走读审批表》《赤峰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及赤峰学院学生走读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等资料汇总后,与98前统一上报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4910-13日,学生工作处将申请走读通过的学生在全校公示。

5、走读有效期为2018920197月,其间非申请保留床铺的走读学生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返学校住宿,已办理走读手续但仍住学校的住宿费不予减免,已减免的须补交全年住宿费。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走读的学生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向学校提供的个人信息等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导致其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走读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不得从事或参与违法活动或做出有损学校名誉和大学生形象的行为。必须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证安全。

3.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各学院要做好走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走读生登记薄,掌握走读学生的学习、生活及遵守校规校纪等情况,定期与家长联系,共同做好走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应及时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1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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