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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2年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2年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经自治区资助中心审批,共审核通过61人,609,480.00元。其中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共11人,177,300元(附件1)。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共32人,共251,800.00元(附件2)。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补偿共18人,金额180,380.00元(附件3)。
各学院学生补偿人数如下:
初等教育学院2人,蒙古文史学院3人,音乐学院13人,经济管理学院2人,生命科学学院6人,建筑与机械工程学院4人,体育学院9人,外国语学院1人,数学与统计学院6人,计算机学院1人,历史文化学院1人,美术学院4人,医学院1人,物理学院3人,资源与环境学院2人,教育科学学院1人,政法学院1人,文学院1人。
因我校财务处只能将补偿款打入学生建行卡中,请各二级学院在附件1-3中提取本学院学生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学生本人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填写《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发放表》(附件4)于24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2012年地方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附件22012年地方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附件32012年地方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附件4: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发放表
                                  学生工作处
                                  20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