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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15]38号)转发给你们,请学校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优秀专职辅导员报考。报考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高校请辅导员根据《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自行选择,考试时间和具体要求请自行登录各招生单位研究生网站查阅。

2.报考推荐表需由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审核盖章后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

 

附件1.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附件3.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学生工作处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