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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赤峰学院辅导员选聘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推进两级管理工作意见,经学校领导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辅导员选聘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现将我校辅导员选聘考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组织对申报本学院辅导员的人选进行考察(对于非本单位申报人员以及非中共党员申报人员,由辅导员选聘工作考察组到原单位考察),通过谈话,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申报者的师德表现、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形成考察意见。

二、各二级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考察意见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任辅导员人选,于11月17日前将拟聘任人选名单和考察意见一并报至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崇德楼337室,联系人:吴永胜,电话:8300130)。

三、上报的辅导员名单中应注明聘任辅导员的拟聘行政职级。

四、上报名单中还应包括2015年被我校聘任的,继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名单及拟聘任行政职级。

 

赤峰学院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