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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3-2014学年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办理2013-2014学年贷款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有意向办理2013-2014学年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附件1),并认真填写;
2、二级学院审核申请贫困生相关资料,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附件1)上加盖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
3、由二级学院统计并填写《2013-2014学年在校贫困学生申请贷款情况统计表》(附件2),由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
4、各二级学院把本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2013-2014学年在校贫困学生申请贷款情况统计表》于201362717:00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七号公寓楼B109室);
5、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后统一返还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发给本单位学生。学生持此证明在学生生源地教育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2013-201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附件22013-2014学年在校贫困学生申请贷款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才智颖申洋
联系电话:8300131
学生工作处
201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