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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寓核实住宿情况的通知

2015年暑假期间学校进行了公寓调整工作,为了核实学生住宿信息,准确掌握学生住宿情况,学生工作处决定于20151130日至127日(6个工作日时间)集中开展学生公寓住宿情况核实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核实工作的人员:

(一)第一组:阿木古楞、荆松涛、金峰、二级学院

(二)第二组:李楠、刘树厚、邓丹辉、二级学院

二、核实工作时间安排:

(一)1#公寓(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

20151130日上午

(二)2#公寓(资环学院、蒙文学院、政法学院)

20151130日下午

(三)3#4#公寓(历史学院、建工学院)

2015121日上午

(四)81#公寓(化学学院、物理学院、教育学院、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15121日下午

(五)5#公寓(经管学院、医学院、计算机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口腔医学院)2015122

(六)6#公寓(数学学院、美术学院、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计算机学院、经管学院)2015123

(七)7#公寓A区(教育学院)2015124日上午

(八)7#公寓B区(建工学院、数学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            2015124日下午

(九)7#公寓C区(化学学院、历史学院、物理学院、外国语学院)2015127日上午

(十)82#公寓(蒙文学院、美术学院、资环学院、政法学院、音乐学院)2015127日下午

三、核实工作准备及要求:

(一)核实各二级学院学生住宿情况时,由所在二级学院的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参加核实工作。

(二)核实各二级学院学生住宿人数与网上实际缴费人数是否相符。不相符的,由该二级学院进行自查。

(三)学生处与各二级学院分别核实走读生信息。

(四)对于已经毕业及校外住宿的人员,学校将无条件清理出公寓。

(五)对于在校学生擅自在空余宿舍住宿的情况,交予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教育、管理。

(六)核实工作要记录在册。对于违规行为,由二级学院进行整改,学校将不定期抽查。

 

                               学生工作处

                            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