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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关于表彰2018年“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8〕58号

赤峰学院关于表彰2018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了2018年“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达到了激励学生目的。经赤峰学院2018年第五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授予蒙古文史学院白图雅等248名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详细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校学生要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勤奋学习、锐意进取,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

 附件:赤峰学院2018年“优秀毕业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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