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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10--11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13 10--11 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10—11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4]656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一次性下达我院2013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专项资金21.5万元,资助学生3112人。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补贴发放到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我校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补贴比例:获补贴学生占本校二年级以上学生总人数的36.8%
三、补贴标准:金额为69元(34.5//月),补贴期限为2个月(201310月至201311月),补贴学生总人数为3112人(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五、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要加强对临时生活补贴专项资金评选工作的领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切实把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到实处。同时,继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感恩教育。
2、请各学院根据《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名额,在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确定获得补贴的学生,并在本学院公示三天。
3、各学院认真填写《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表》(附件2),并认真核对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填好后于1251100前将《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表》由二级学院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服务大厅(崇德楼344室),同时将表格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学生工作处邮箱:cfxyxszz@163.com。学生工作处审核无误后将《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表》交学校计划财务处,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将资金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注:根据计财处要求,《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表》(附件2)模版页面已设置上边距为4cm,下边距为2cm,请各学院不要随意改动,以便于装订存档。
 
附件:1、 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名额分配表
2、 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表
 
 
 
                                                                         学生工作处
201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