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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现将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1320号)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知晓国家资助政策和受助的条件

2.学费的对象:退役时间一年以上,通过高考方式考入我校的2013级本、专科新生。

3.资助金额:每学年学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

    4.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并由二级学院汇总填写《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后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地址:7号公寓楼B109室)。

5.最后截止时间为:20131010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476-8300131 

 

   

附件:《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

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

学中心〔201320号)

 

学生工作处    

201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