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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赤峰学院2014年“卓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是由赤峰学院“爱心励志企业家奖助学基金”提供资金,由赤峰学院统一管理和颁发的奖学金。该奖学金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 全日制在校学生;
2. 近五年(含五年)毕业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尊师重教,热爱母校,崇德敬业,诚实守信者;
2. 努力学习,奋发图强,积极向上,成绩突出者;
3. 在各领域中表现卓越,能够成为在校学生学习的榜样者。
三、 评选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
3. 实行个人申请、二级学院选拔推荐和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原则。
四、 评审流程:
1. 申报“卓越”奖学金的学生需撰写个人事迹材料,并填写《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申请表》(见附表1),报至各二级学院进行初评;
2. 各二级学院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14年赤峰学院“卓越”奖学金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各二级学院将推荐学生的推荐材料及《2014年赤峰学院“卓越”奖学金情况汇总表》一并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3.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至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4. 由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 材料报送要求:
1. 《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签字部分须本人签字,中国建设银行卡须申请人本人持有,且为本市卡;
2. 2014年赤峰学院“卓越”奖学金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学工办主任签字盖章;
3. 个人生活照片,一式三份,其中纸质版照片背后需标明学生姓名及二级学院名称,电子版照片名称须以“姓名-二级学院名称”的形式发送;
4. 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4000-5000字,A4纸打印;
5. 二级学院推荐材料,每人一份,字数300-500字,A4纸打印,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6. 以上五份材料均须上报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须以附件形式发送至cfxyxszz@163.com
7.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4 520日(星期二)
8. 报送地点: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7号公寓楼B109室)。
 
联系人:才智颖  申洋 
联系电话:0476-83001310476-8300132
 
 附件:1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申请表
22014年赤峰学院“卓越”奖学金情况汇总表
 
 
 
                                      赤峰学院
                                                                        20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