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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赤峰学院《“勤则通”贫困生大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赤院院字[2011]188号)文件精神,我院2013年“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从即日开始。为切实做好我院“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范围
“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为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的本科学生参评。
二、评选名额
我院“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赤峰学院“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及名额分配,进行等额评选。
四、评选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选要求
1、“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的综合表现:符合《赤峰学院“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符合《赤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中被认定为“特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
3、每位受助学生须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卡号。每年9月、转年3月、助学金管理人分别将下半年(9-转年2月)、第二年上半年(3-8月)助学金支付到受助学生账户,不通过其它部门转付。
4、“勤则通”贫困大学生的评审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助学金真正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身上,严禁弄虚作假,学生领取助学金后,各单位不得再进行二次分配。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助学金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无违纪、无违法;申请时综合排名在所在班级前1/2;上一学年有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得申请。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未受纪律处分;生活俭朴,无不良行为或嗜好。
6、申请人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省)级助学金或社会捐赠。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推荐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cfxyxszz@163.com
2、学生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其它相关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父母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出具家庭困难证明复印件一份。
3、“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同班同学联系表(附件3(至少提供本班级十位同学的联系方式)电子文档发送至cfxyxszz@163.com
4、“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汇总表(附件4)一份。电子文档发送至cfxyxszz@163.com
以上需电子版的材料均统一采用附件所述模板为标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均以作废处理。上报前请认真审核,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内容必须一致。
五、评选时间
1.各二级学院评选时间为2013930日至108日。
2.各二级学院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本人书面申请等材料于108日下午1630前统一送到学生资助中心(7号公寓楼109室),逾期不予受理。
3.经学校审核评定后,被评选出的获奖学生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将“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名单及相关信息报送企业助学金管理人。。
附件:
12013年度“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推荐表
3、“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同班同学联系表
4、“勤则通”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汇总表
 
                                               赤 峰 学 院
                          20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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