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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赤院院办字〔2017〕2号)要求,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期安排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

1.学生工作处照常安排值班。(见学生工作处4、5月份值班表)

2.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值班。

二、值班时间:4月29日至5月1日全天值班。

三、值班职责:

(一)学生工作处值班职责

1.负责督查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值班出勤情况。

2.协助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处理值班期间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3.负责抽查各二级学院学生宿舍卫生、秩序、安全等情况,及时向相关二级学院反馈。

(二)二级学院值班职责

1.准确掌握本单位学生的出行动态,如有学生晚归、未归、酗酒、滋事等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和制止。

2.负责检查本单位留校学生宿舍的卫生、秩序、安全等工作。

3.安排假期学生宿舍防火、防盗责任人,加强防火、防盗管理工作。

4.对本单位学生进行交通、饮食、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工作和校规校纪教育工作。

5.在校内组织本单位留校学生开展小型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假期学生文化生活。

6.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到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于4月28日11:00前分别送到本单位学生所在公寓楼门卫和学生工作处大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崇德楼344室)各一份。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私自脱岗、漏岗,值班期间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3.各二级学院准确掌握本单位学生出行动态,分类统计回家、旅游、校外打工、留校的学生人数。对回家、旅游、校外打工的学生务必做好登记备案。

4.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假期本单位留校学生的管理教育,严禁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私自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

5.各二级学院建立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26日